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燃放大型烟花还是要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7:40 南京晨报

  晨报讯从昨天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获悉,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承办公用电话业务许可等63项行政许可项目被取消,碘盐零售许可、燃放礼花或大型烟花方案审批等9项行政许可暂予保留。

  省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说,《江苏省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暂行规定》设定的燃放礼花或大型烟花方案审批暂予保留,并修改规定为“举办烟火会、烟花爆竹评比会、订货会或大
型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礼花或大型烟花时,承办单位应事先将燃放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品种等报县区公安机关审查。经同意燃放的,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

  作者:刘海琴/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