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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赢了被告没下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7:41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在南京经商的谢老板通过中介谈妥了房屋买卖交易,可当他付房款14.5万元后,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房主也找不到了。

  买好的房子被查封

  28岁的谢宏是广东省连平县人,现在南京鑫桥市场经商,谢老板找到宁昌房地产中
介公司打算买个二手房,中介公司为谢老板物色到了房源,位于市内钟阜路2号某幢206室,房主名叫俞宝林。经谈判,双方最终以43.5万元的价格敲定买卖意向。

  今年1月20日,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谢老板按约支付了定金、中介费,并于1月21日、23日、26日分3次支付了前期购房款14.5万元。岂料没过多久,谢老板就得到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就在当月的25日,他所买下的206室被鼓楼区法院依法查封了!

  获悉情况后,谢老板去找俞宝林交涉,但此时他却找不着俞的人影。随后他又去找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认为自己有责任。谢老板将俞宝林及宁昌房地产中介公司告上鼓楼区法院。

  俞宝林陷入“债务门”

  现年26岁的俞宝林开公司欠下的巨额债务,债主讨不回欠款,便相继将俞宝林告上法院,在谢老板与俞宝林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后,仅在鼓楼区法院就有他5起当被告的债务纠纷案件,债权人向其索讨欠款的总标的高达100多万元。眼看大势不妙,俞宝林和妻子匆匆办完协议离婚手续后,便销声匿迹了。随后法院相继查封了他的3处房产。

  目前诉俞宝林归还欠款的5起案件均已判决,俞宝林全部败诉。只是法院根本无法找到俞宝林的下落,连判决文书都无法送达。

  官司打赢却没法执行

  开庭时,经法院依法传唤,俞宝林仍不到庭应诉。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法有效。由于俞宝林的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现,因此谢老板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宁昌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辩解,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其无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介费应由违约方俞宝林承担。

  近日,法院判决房屋卖主俞宝林返还谢老板14.5万元购房款,双倍返还购房定金1万元,并赔偿中介费6090元。尽管官司赢了,但败诉的卖主却依然不见踪影,谢老板的脸上仍然是愁云密布。

  作者:自庆李娜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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