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1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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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7:59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1月29日讯 (记者侯小健)根据国务院有关土地调控的精神,我省将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倍。如三亚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从原来的1.4万元/亩提高到2.8万元/亩。 另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70%缴入省级金库。按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土地整理。禁止减免新增
新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