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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1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7:59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1月29日讯 (记者侯小健)根据国务院有关土地调控的精神,我省将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倍。如三亚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从原来的1.4万元/亩提高到2.8万元/亩。

  另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70%缴入省级金库。按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土地整理。禁止减免新增
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对违规减免和欠缴的,要进行清理,限期追缴;逾期未缴的,暂不办理用地审批并加收滞纳金。

  新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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