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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一本一表一票”管警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2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沂水讯沂水县公安局党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自今年以来,在警务用车管理上推行了“一本一表一票”的新制度,使警车使用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沂水县公安局近几年在警务用车的配备上有了很大改善。为了使分散在近40个科、所、队中100多辆警车能得到正确的使用和管理,公安局党委在实行“分级审批,层层派车,
杜绝公车私用、私自出车”的同时,又制定并推行了“一本一表一票”的警车管理制度。“一本”即《警车使用登记本》,包括车辆档案、检查记录、出车登记、维修记录和每月单车费用结算记录五部分,由驾驶员在每次出车时如实填写;“一表”即《警车费用统计表》,警车燃油、维修费用每月一统计、一核算,月核月清;“一票”即月底核算车辆燃油费时要求开具的正式发票。“一本一表一票”三者如果存在不符的项目,将按等级化管理有关规定扣除驾驶员、单位量化分,对其所开具的单据不予报销。

  自新制度推行以来,通过财务核算,与以往同期相比,全局警务用车的燃油费及维修费等节约万余元。同时,基本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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