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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煤矿爆炸事故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通报:陕西、新疆两地法院29日对铜川陈家山煤矿和阜康神龙煤矿两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案件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年不等。

  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在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隐患没有彻底消除的情况下,矿领导责令矿工冒险生产作业。11月28日,作业工人在井下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造成166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65万元的重大事故。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陈家山煤矿矿长刘双明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判处陈家山煤矿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有期徒刑5年。

  新疆阜康神龙煤矿在未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超量生产。2005年7月11日,煤矿井下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83名矿工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7万元。

  又讯 11月29日6时20分,甘肃武威一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1人遇难,27名矿工生还。

  11月28日19时10分,内蒙古赤峰市红花沟金矿发生透水事故,11名矿工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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