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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45 千华网

  23日,2名农民工为向包工头讨薪,爬上了建筑工地的塔吊险些丧命。仅仅4天后,又有1名农民工为讨要工钱浇汽油自焚。短短的不到一周的时间里,竟有这么多农民工通过极端方式讨要本该属于自己的工钱。在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去年就已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而且还成立了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援助中心的情况下,农民工为什么不选择正常途径解决欠薪问题呢?

  记者采访中得知,许多用过激方式讨要工钱的农民工根本不知道有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这回事。市劳动监察支队介绍,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自开通以来一直门可罗雀,到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更是寥寥无几。“我没听说过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来自葫芦岛建昌县的农民工侯殿生和伙伴们都表示从没听说过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也不知道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更不清楚法律援助到底是怎么回事。在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多数农民工都认为,如果是个人的事,只要不太大,就忍受;如果真是大事,就选择集体上访或选择用极端方式解决。

  一方面是不知道劳动部门有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一方面是农民工担心走正常渠道时间会比较长,所以才采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

  前几天,因为包工头欠薪,而与另外一名农民工爬上塔吊的李雅东说:“其实他们在爬塔吊的前几天也到过有关部门,但是一看需要填表,就害怕拖得时间太长,自己与工头协商又没有结果,就选择了爬塔吊。”

  据了解,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自去年开通以来,已经为很多农民工维护了合法权益,主要是劳动监察部门启动快捷办案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对于属于劳动监察部门职权范围以外的案件,则及时转交市法律援助中心优先办理,而且程序简化到最少,并不像农民工想象的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

  既然相关部门有如此优惠的条件为农民工服务,为什么还是接连不断地发生农民工用极端行为维护自己权益的事情。究其原因还是用工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和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也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劳动保障、建筑管理、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的主动参与进来,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从源头上避免侵犯农民工权益现象的发生;加大对农民工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尝试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他们懂得如何保留证据,并运用证据来依法维权;在输入地也可以增加对农民工的维权的宣传,可以在工程开工前举行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同时,充分利用工会组织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使农民工权益被侵害时,由工会组织同老板协商,直至诉诸法律。

  记者 侯冰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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