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台北市府已惩处相关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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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46 台海网 | |||||||||
台海网11月30日讯 台北市政府秘书长李述德今天表示,市府已就特别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各项惩处;由于检察官仍在调查全案,部分同仁将在厘清刑事责任后再并同行政责任进行惩处。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府上午召开记者会公布台北市长马英九捐款明细,李述德表示,特别费案的各项惩处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政治责任,部分相关同仁及主
他说,仍有部分同仁的惩处仍未处理,主要是检察官仍在调查中,且这些属基层同仁,不是主管,待检调调查、侦讯并确定刑事责任后,市府将并同再作行政处分。 至于政治责任,市长马英九已公开向市民道歉,表现了应该担当的政治责任,另外,包括他及两位副市长都已自请处分,市长已批示改进。(千寻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