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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制的帽子”遭遇“江湖的脑袋” □ 毕诗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55 解放日报

  据说国人的法治意识大大加强了,“不守法就治你”成为一些人的口头禅;还据说国人的法治观念只学到了点皮毛,“乘客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被失主搜身”发生在繁华的大街上,也是佐证。当社会戴着一顶“法制的帽子”,而社会人却依然长着“江湖大脑”的时候,我们隐约看到了社会法制化进程中的一大瓶颈。11月26日下午,某市满载乘客的37路公交车上,有乘客称丢了1000多元钱;为尽早“脱身”,部分乘客无奈要失主对自己搜身以表清白;当着民警的面,八九十人被逐一“搜身”,长达两个小时。

  在笔者看来,事件的全过程,是一次国人面临权利侵害时,不断寻求“江湖规则”,不断放弃“法律规则”的过程。最后使得事件整个地由“江湖规则”所主导,“法律规则”沦为全然的看客。先说失主,发现丢钱后,打电话叫来五六个小伙子,把车后门堵住。再说乘客,先是一人说有急事要下车,主动让失主搜身;另有三分之二的乘客也一个个“甘愿”被搜身离开;剩下的虽不情愿,也未拒绝被失主“搜查”了一番。最后说警察,在“搜身活动”中两名警察始终站在旁边,没有制止,事后的解释是“是乘客自愿的”,“我们没权力阻止这种‘自愿’”。

  这的确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我们搞了数十年的法制建设,据说中国的法律法规数量已经占据了世界第二位,应该说法治社会制度层面的建设已经初见格局。但为什么一遇到权利遭到侵害的时候,大家却把法制束之高阁?《宪法》规定,除了国家执法机关等特殊被授权的人员有对他人进行搜身的权力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对公民进行搜身。但为什么失主敢于搜身?老百姓“自愿”被搜身?警察看着搜身?大家似乎都有苦衷,也都有责任,但似乎谁也无法单独背负起“警察眼皮底下乘客被搜身”的全部责任。

  最近一本《江湖中国》的书很畅销,作者于阳没有将江湖狭义地理解为帮会、黑社会之类,而是将它认定为涵盖认同和实践江湖规则的一般百姓,认定为江湖化的社会。该书认为,江湖观念是中国现代化的难题,是影响中国社会的“看不见的手”。细想想,深以为然。我们要搞依法治国,制度建设是必须的,也是最基本的,但健全的法制规章只是为社会戴上了一顶外延现代化的“法制帽子”,法治建设的关键,还在于构建法治的内涵价值观念,让大家都长着“法制的大脑”;当遇到权利侵害的时候,对现代法治制定的“游戏规则”没有认同的犹豫,对所谓传统的“江湖规则”没有过多的期待。而当务之急,是必须赋予法制作为体制强有力的竞争力和维护社会正义的供给能力,在涉及民生权益保障方面,作为主流体制战胜潜在的“江湖规则”。

  程序性的法律规则如何才能挽救自己?从来就没有救世主,窃以为,唯有依靠最严格的程序法则执法,才能拯救自己被江湖规则的冲撞,才能重拾民众对于法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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