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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1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怎样的名人才有“资格”建名人档案?昨天,记者从市档案局了解到,《南京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出台,名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名人档案是将名人一生的资料、照片、文稿、书信、论文、实物等收集齐全存档。建立名人档案是对南京历史的一种抢救,可以提高南京的知名度,其中蕴藏着取之不尽、用
之不竭的科技文化信息,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什么样的人可建名人档案?”办法规定,历代南京籍(包括在市外或国外的南京籍人士)或曾在南京境内长期活动过非南京籍的政界、军界、工商界、科学文化界、教育卫生体育界等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官员、对社会发展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社会活动家、民间艺(匠)人及其他重要人物可建档,并且分成十类作详细解释。

  办法还规定,如果档案所有者向市档案馆捐赠名人档案,捐赠人可得到荣誉证书和一定的奖励;如果档案所有者向市档案局出售、寄存名人档案,档案局要与出售人、寄存人签订协议手续。凡是寄存的档案材料,归寄存人所有;如果是捐赠或征购的档案材料则归国家所有。对于捐赠、出售、寄存档案的机构和个人,对其档案还能够享有优先和免费利用的权利。个人捐赠或寄存的名人档案,如本人或家属有要求,在对外提供利用时可对其中须保密的部分进行保密或限制利用。

  市档案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南京名人成百上千,单院士就有70多位,可是到目前为止,只有9位“南京名人”在档案局正式建档,这跟名城南京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名人档案管理办法的出台让名人档案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同时也可吸引更多人的名人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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