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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将从七个方面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17 云南日报

  新华社上海11月29日电(记者黄庭钧)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按照人民银行对反洗钱工作的总体部署,率先设立反洗钱职能部门,建立和逐步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的新方式和新手段。29日,央行上海总部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从七个方面入手,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一是以法律为依据,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资金监测及监督检查范围扩大到所有金融
机构和洗钱高风险的特定非金融机构。

  二是继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对商业银行进行新一轮的反洗钱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严厉处罚,并建立反洗钱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加大对保险和证券业反洗钱工作的检查力度。

  三是继续完善上海市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上海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中23个成员单位的联系,共同打击经济金融领域内的各类犯罪活动。

  四是加强反洗钱资金监测能力建设,实现与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支付结算系统、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个人企业征信系统的连接,提高对可疑交易报告的分析能力和分析质量。

  五是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分析和核查水平,进一步规范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线索的移送程序,为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发现、调查、起诉、处罚犯罪,监管部门发现和处罚违规行为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六是加快实现反洗钱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能安排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机构设立和职能改进,以及在人员、资金、信息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进一步理顺和优化工作流程,发挥工作合力。

  七是加大与政府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合作开展反洗钱调研工作的力度,并加速成果转化工作,在改进反洗钱监管制度、完善工作方法上作出更多探索,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据央行上海总部负责人介绍,随着《反洗钱法》的颁布,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我国反洗钱工作领域形成了“一法二规”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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