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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少女伤残索赔案圆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20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林小明通讯员 陈维山 文/图

  

惠安少女伤残索赔案圆了

  历经两年多,父女终于拿到了全部伤残赔付款

  本报讯昨日,晋江法院法官将最后一笔协议赔偿款交到惠安18岁少女辛小玲手中,至此,“辛小玲伤残索赔案”有了圆满结果。

  雇主失信生意难找

  主动找法院和解

  “我最想感谢的就是海峡都市报和晋江法院的法官。”昨天,趴在床上的小玲说。2年前,她在晋江一工地上打工时,不慎从二楼摔下以致全身瘫痪。辛小玲的悲惨遭遇经本报报道后,引起晋江法院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院长督办案件,快审快结。10月29日法院判决,雇主辛和辉及工程转包方须付给辛小玲32万赔偿款。

  判决生效后,辛和辉迟迟不肯赔偿这笔钱。晋江法院有关人士介绍,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原本在泉州地区承揽装修工程的辛和辉,因失信很难再接到生意。今年9月份,辛和辉通过其岳父找到晋江法院,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在法院的协调下,辛小玲和3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由辛和辉赔付8万元,吴文革和东埔村委会再赔付7万元,加上之前村委会已经赔付的3万元和社会各界捐款共计20万多元。

  逗狗赶鸡当娱乐

  弟弟说要照顾她

  昨日上午10时许,法官赶到辛小玲在惠安东岭镇的家中时,她正趴在堂屋中间的床上,逗着一条小狗。小玲说,她父母已经出去打工了。

  由于行动不便,躺在床上,拿着竹竿逗狗和赶鸡是她仅有的乐趣。此外,她还喜欢在弟弟的课本上写写画画。

  对于将来,小玲一片茫然。“我识字不多,如今又瘫痪在床,能做什么?”

  “不过,弟弟说了,以后他会照顾我的!”小玲很快话锋一转,又恢复了少女应有的纯真。她说,弟弟今年12岁,上小学五年级,很乖。

  一个多小时后,小辛的父亲从镇上赶回。法官当场将这7万元交给小玲。辛父表示,他会将之前的剩余赔偿款和这笔钱都存进银行,作为小玲以后的生活费。

  □本报新闻回放

  ★2005年8月9日《三个残疾人,往后的日子怎么过啊》,18岁的惠安少女辛小玲,因做工时从二楼摔下导致瘫痪,辛小玲父亲四处讨钱无门。

  ★2005年8月11日《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晋江市法院院长高智辉看到本报报道后,主动联系本报记者,表示将对此立案受理,并亲自将法官捐出的8000多元送到辛家;同时,本报发动爱心人士为辛小玲捐款捐物。

  ★2005年9月28日《辛小玲伤残索赔案昨开庭》,法庭上,雇主辛和辉并未露面,案件未能审结。

  ★2005年10月29日《惠安少女获赔32万》,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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