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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脱硫工程拖到“十一五”  中石化扬子公司限期治理一拖再拖  技术调研成为理由,具体开工时间尚不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49 中国环境报

  (记者高杰)

  本报讯被要求必须于“十五”期间完成烟气脱硫治理任务的中石化扬子石化公司,烟气脱硫工程最终因“十五”期间没有开工,再次被列入“十一五”国家重点治理项目,要求今年底前必须开工。但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掌握的情况,目前公司的烟气脱硫工程仍未开工建设。

  近日,江苏省环保厅专门向国家环保总局呈报报告,针对扬子石化公司一再拖“十五”治污工程后腿的情况,请求责令扬子石化公司的上级部门——中石化总公司尽快督促烟气脱硫工程开工建设。

  对于治理工程久拖未能开工,扬子石化公司的解释是:技术调研。

  记者在扬子石化公司采访时,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公司“十五”期间就开始研究热电厂的烟气脱硫课题。在当时的课题研究中发现,烟气脱硫工艺无论是技术先进性,还是技术成熟程度都存在一定问题,有的技术成熟但却出现新的污染,有的具有先进性但还未到工程化程度。为确保选用技术具备高效、稳定、可靠的性能,公司多次组织国内外相关脱硫技术专利商进行技术交流,并赴浙江、四川、云南等地区电厂进行调研,2005年经多轮综合比选,决定将“氨-肥法”作为烟气脱硫第一选择。准备2007年先完成热电厂8号、9号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5号~7号锅炉烟气脱硫治理将在2008年完成,其余4台锅炉将在“十一五”末改造结束。

  随后,公司有关人士介绍了烟气脱硫工程的进度情况,目前,委托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编制的“氨-肥法”烟气脱硫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并报中石化总部,2006年5月,中石化总部的咨询公司进行了项目评估,11月22日,中石化总部再次组织专家对烟气脱硫方案进行了论证。目前,扬子石化公司烟气脱硫项目仍在批复之中。

  对于具体的开工日期,扬子石化公司有关人士并未明确说明,只是表示中石化总部批复了扬子石化公司的烟气脱硫治污方案后,准备于12月组织治污工程的招投标,然后再选定专业治污公司。2007年6月份完成烟气脱硫工艺装备的设计。

  据了解,扬子石化公司热电厂共有9台大型燃煤锅炉,年排放二氧化硫1.75万吨,是南京市工业企业重点排污大户,被江苏省政府列为“十五”烟气脱硫限期治理项目,要求公司必须于“十五”期间完成烟气脱硫治理任务。虽经江苏省环保厅多次督办,但公司烟气脱硫工程在“十五”期间未开工建设,直接影响了江苏省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全面完成。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授权国家环保总局与江苏省政府签订了《江苏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再次把扬子石化公司热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列为国家重点治理项目,要求企业必须于2006年底前开工建设烟气脱硫工程,国家环保总局对此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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