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责任拖不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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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49 中国环境报 | |||||||||
陈谦 中石化扬子石化公司“太极功夫”了得,任你再三督促催办,只拿了技术调研“四两拨千斤”。 拖延治理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扬子石化漫长的技术调研绝不能成为借口,有了想
众所周知,由于体制不健全,法律不完善,目前对于拖延限期治理的行为,执法部门尚缺乏有效的惩治手段,一些企业便钻着这样的空子,既逃避治理又逃避责任。一个大企业,不做守法负责的模范,却偏偏要当拖延治理的典型,这样的做法实在令人遗憾。 中石化也算是名扬中外的大公司,扬子石化是南京排污大户,久拖不治于中石化、于扬子石化的企业形象极为不利,更是国家确定的削减污染责任目标所不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