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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私自张贴“通缉令”悬赏两万抓捕同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中山讯悬赏通告一般都是公安机关张贴,中山有一位市民私自张贴悬赏通告,悬赏两万元“通缉”他的同事张某。记者随后对该起事件进行了详尽采访。

  悬赏通告贴满街道

  昨天上午,记者接到中山市民报料,称中山三角工业区附近张贴了多张悬赏通告,
一位市民悬赏两万元,“通缉”他的同事张某。接到报料后,记者迅速赶到现场采访。

  在中山三角工业区附近一条街道上,记者看到街上果然张贴了多张悬赏通告,上面点名道姓的“通缉”张某,格式与公安机关的通缉令还有几分相似。

  “张某,男,汉族,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身高×,体重×,家庭电话×。留短发,身材偏瘦,戴近视眼镜,面相斯文。面有青春痘,性格内向,较喜欢上网。”

  附有“通缉”照片

  悬赏通告上写明了“通缉”原因,“张某于2006年11月6日在网吧发送侮辱诽谤他人的邮件,现已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抓捕过程中,张某负案在逃,至今未归案。”

  “现本人悬赏两万元,对提供重要线索给公安机关,或直接抓捕其归案的人士给予奖励。人归案后立即给付现金,决不食言。举报联系电话:公安机关110,派出所××,本人××。”

  底下署名受害人于2006年11月10日。另外,该张悬赏通告上还有张某的一张头像。悬赏通告将张某所有的个人资料都予以公开,为了保护个人隐私,记者予以省略。

  悬赏通告事出有因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该张悬赏通告并非公安机关张贴,前段时间,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称张某在网吧发送侮辱诽谤他人的邮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起事件进行调查。

  据了解,张某因与个别同事发生矛盾,在网吧电脑上向公司所有员工发出一封邮件,以公司的名义对该名同事做出处罚,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随后,受害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张某目前已经离开了公司,公安机关也一直没再发现他的行踪,该名受害人出于气愤,所以张贴了悬赏通告。

  律师:行为太荒唐

  昨天,记者就该起事件采访了多位市民,大多数市民均对张贴悬赏通告的做法不赞同,“虽然张某先造谣,但是,贴悬赏通告,将张某的隐私公布与众,同样会造成不良影响。”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郭律师告诉记者,张某侵犯受害人名誉权,情节并不严重,没有构成犯罪,所以,公安机关不会张贴悬赏通告,而受害人私自张贴悬赏通告的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

  受害人与张某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受害人没有任何权力抓捕张某,也没有权力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所以,张贴悬赏通告行为很荒唐。《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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