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伪造贩卖预编码通行卡,七“硕鼠”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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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0:0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贾红山)用私自购买的IC卡读写器和盗用的SIM卡,自行制作高速公路预编码通行卡兜售给过往车辆,协助车辆偷逃通行费,非法赚取巨额利益(7月28日本报曾经报道),我省首例伪造贩卖预编码通行卡案近日在秦海港区人民法院审结,7名被告人均获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底至2006年初,唐津高速公路稽查员侯慧颖发现有载重卡车
同年4月,侯慧颖找到苏小磊(原高速公路收费员,因倒卖高速公路通行卡于2006年3月被唐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除)商量卖卡事宜,由侯慧颖伪造高速公路应急卡,以每张60元的价格卖给苏小磊,由苏小磊负责销售。自今年4月中旬至5月28日,苏小磊找到被告人李红涛、张春立、张计永,在高速公路唐山东出口处向由山海关至唐山路段行驶的大货车倒卖伪造的应急卡数百张,每张假卡给高速公路收费造成265元损失,苏小磊等人非法获利7万余元。 在使用伪造的高速公路应急卡通过唐山东出口时,为了不被发现和查获,苏小磊找到高速公路唐山东出口收费班班长郝广辉、监控员秦牧商量,让二人对持有高速公路预编码卡的过往车辆给予便利,并答应二人值班时每通过一辆持有预编码卡的车给每人提成80元钱,案发时郝广辉、秦牧已得赃款5000元,侯慧颖得赃款2万余元,苏小磊、李红涛获赃款5万余元,张春立得赃款1800元,张计永得赃款1000元。 11月3日,秦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赃款,悔罪表现较好,有的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27日以贪污罪判处侯慧颖等7人有期徒刑一至三年不等,缓期二到五年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