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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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0:24 龙虎网 | |||||||||
2006年11月29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龙虎网报道】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同意这个汇报。 会议认为,南京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470多年的建城史,产
会议强调,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南京为指导,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关系,重在加强保护。要从我市实际出发,明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保护名录。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识。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充分调动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良好氛围。必须不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总体规划,引导城市有序协调发展。利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契机,同步进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修编,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加强传统民居型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注重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提高历史文化品位,努力实现城市改造和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相互融合。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古都风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项法规、规定,健全各项制度和规范,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违法行为。必须加强领导,切实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力度和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领导,尽快建立高度统一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坚持重大问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所需资金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目标的实现。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凝心聚力,积极参与和支持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更具活力、文化特色更加鲜明、人居环境更为优美、社会更加和谐安定的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