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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法》明年实施作假者将受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0:44 江南晚报

  本报讯市公安局近日发布消息,《护照法》将于明年元旦正式实施,今后护照将不再办延期。

  新颁布的《护照法》是新中国第一部规范护照管理的法律,将取代原先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新法律变化最大的是护照的有效期。原先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现在规定16周岁以下人员护照的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人员护照有效期
10年。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护照法》规定,以下7种情形不签发护照:不具有中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检察、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法院通知有未了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正在服刑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因非法出境、居留、就业被遣返回国3年内的;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护照法》的规定,对违反该法规定的情形,可实施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对护照的处理有“收缴”和“宣布作废”两种。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无锡市民(国家工作人员、军人须经组织批准)申请因私普通护照,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至崇宁路56号2楼接待大厅办理即可。江阴、宜兴市民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由于护照延期有6个月的提前期,为方便法律过渡,市民所持护照如在明年6月前到期的,可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两寸白底照片,近期前往办理护照延期。明年元旦后,市民可在护照有效期满前6个月办理护照换发。(汪自力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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