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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成功拍卖“北极星”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18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11月22日下午,上海海事法院通过公开拍卖形式,以200万元人民币的成交价,成功拍卖“北极星”轮。这是上海海事法院搬迁新审判综合楼后首次成功实施的船舶拍卖。

  2006年5月31日,“北极星”(ARCTIC STAR)轮在航行中碰撞了停泊在连云港码头的“长泰”轮,造成“长泰”轮及其船上货物受损。此后,货主东洋公司、韩密公司、诺克桑公司和泰申公司以及受害船东佳泰公司分别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船舶碰撞损害赔偿之诉。
经原告申请,海事法院依法对“北极星”轮实施了司法扣押。由于“北极星”轮所有人海事供应链公司以及光船租赁人华邦物流公司不能提供担保,并且船舶安全隐患日趋明显,已不适合继续扣押。五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申请拍卖“北极星”轮,并获得法院裁定准许。

  10月20日,对“北极星”轮的第一次公开拍卖因竞价最终未达拍卖底价而流标。11月22日下午,上海海事法院在新审判楼船舶拍卖大厅内依法再次对该轮进行拍卖并获得成功,青岛安捷船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买受“北极星”轮。

  (上海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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