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20年收90元版权费 音像商:作品不能白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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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59 黑龙江日报 | |||||||||
综合新华社电就目前备受关注的卡拉OK征收版权费一事,中国唱片总公司、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等60多家音像单位29日共同表示自愿授权中国音像协会,以该协会名义决定作品使用者是否授权使用其全部作品和决定使用作品的条件,并授权中国音像协会依法维护其权利。 他们表示,支持由两个权利人协会上报并由国家版权局公告的卡拉OK等娱乐场所使
日前,针对这一问题,著名音乐人刘欢也谈了自己的看法:“我做音乐20年了,至今为止,因为卡拉OK我收到了唯一的一笔费用只有90元钱。如果靠我20年来唯一收到的90块钱活着,音乐家早就饿死了,这个行业还能存在下去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