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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陈家山矿难责任人被判刑5年6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59 黑龙江日报

  新华社记者 陈钢 摄

  

陕西铜川陈家山矿难责任人被判刑5年6个月

  11月29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年前发生矿难、造成166人死亡的铜川陈家山煤矿原矿长刘双明、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
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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