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骗保首次被取消医保资格 东升医院受到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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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2:2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11月27日,本报B1版报道了合肥东升中医骨伤医院在办理医保病人住院进行违规操作的事情。今天,记者从合肥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该局取消了合肥东升中医骨伤医院医保定点资格。据悉,这是我市第一家因违规被取消医保资格的医院。 本报报道引起合肥市劳动保障局高度重视,11月28日,市医保中心对合肥东升中医骨伤医院参保人员住院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该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降低入院标准
市医保中心同时认定,该医院采用了虚假宣传,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经查阅该院财务凭证,医院用免费提供住院期间饮食,免收统筹基金自付部分的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另外,医嘱记录与实际不符。经查阅相关检查治疗记录,林女士、丁先生两人在医院所进行的B超、X线检查和物理治疗均无相关治疗检查凭证。 由此,市劳动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取消对东升中医骨伤医院医保定点资格。另外,核减以上违规2人次的定额费用,核减金额计3734.00元;并处3倍核减6人次定额费用,核减金额计11202.00元。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同时表示,定点医疗机构采用虚假宣传,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等方式诱导住院行为;违反卫生部门制定的住院标准,将可在门诊治疗,或门诊观察治疗的病人收治住院的降低入院标准行为;挂参保人员姓名、虚构伪造住院医学文书的虚假住院行为;以及医患串通,冒用参保人员身份住院治疗的冒名住院行为等,均属严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除核减拨付定点医疗机构的定额人次费用外,并处以2-3倍核减,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资格。同时,对医患串通、骗取医保基金的参保者,将给予停止医保待遇的处理。 (屈凤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