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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设三条“高压线”防范瓦斯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3: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1月30日消息(记者蔡福津)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江西省设置了三条防范瓦斯事故“高压线”。

  这三条高压线分别是:一是煤矿不超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各类煤矿都必须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生产;二是瓦斯不超限,严禁瓦斯超限生产,实行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0.9%自动断电制度;三是定员不超人,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数,省属国有煤矿每个采区范围内每
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其中每个回采工作面范围内不超过50人,市县煤矿和乡镇煤矿下井作业人数。在不超过上述规定的前提下,由市县政府作出决定。

  为把这些瓦斯治理措施真正落实到煤矿井下,特别是落实到市县和乡镇煤矿井下,江西省要求各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和加强监察,并要求省内煤矿企业全面对照检查,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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