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情况 首次全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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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4:20 法制晚报 | |||||||||
医疗事故情况 首次全市公示 上 海 新华社上海11月30日专电 上海首次向民众公示医疗事故定性情况。2006年上半年,全市共定性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医疗事故40件,并有36家医疗机构因违规受到行
这40件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承担完全责任的10件,承担主要责任的30件。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基层医疗机构发生5件;区县级医疗机构发生24件,占60%;市级医疗机构发生9件,民办医疗机构发生2件。 上海市卫生局表示,疾病的漏诊误诊、手术操作不当、检查及用药不当导致病人损伤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