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党疑苏贞昌解释“特别费”是替扁夫妻脱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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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4:23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30日消息据台媒报道,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今天表示,台当局“行政院长”苏贞昌把“特别费”解释成是对“首长”的“实质补贴”,是有意替陈水扁夫妻脱罪,是“行政凌驾司法”的“违法行为”。 台当局“法务部长”施茂林昨天在台当局“行政院会”指出,“特别费”已形成行政惯例,“首长”与行政人员对“特别费”的认知,是对“首长”的“实质补贴”,支出上
台媒报道表示,对于苏贞昌的说法,亲民党表示无法接受。李鸿钧说,苏贞昌把陈水扁的答辩书当成上级的解释令,显然在替扁妻吴淑贞12月15日开庭的“机要费案”脱罪,苏贞昌自己也是“特别费案”的被告,做出这样的解释,也是在帮自己脱罪、解套。 李鸿钧提出,“机要费”是人民的纳税钱,用在买钻戒与生活用品就“绝对要追究”,苏贞昌与“法务部”无论是在替陈水扁夫妻脱罪还是为自己开脱,都是“行政凌驾司法”的“违法”行为。(董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