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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营反对台当局解释“特别费”挟带“机要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4:4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30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对于台当局“行政院院会”昨天对“首长特别费”争议做出“较宽松的法令解释”,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肯定,并吁“行政院主计处”尽快做出书面解释,让“高检署”根据解释拟定统一的侦办标准;但若“主计处”的解释挟带“公务机要费”,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将不予认同。

  据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院会”昨天安排“法务部长”施茂林、“主计长”许璋瑶
报告“‘公务机要费’及‘特别费’制度之沿革及改进”,两人都同意“首长特别费”对“首长”具实质补贴性质,支领、核销应宽松认定,相关作业已形成行政惯例,检察体系过度检视非制度设计原意。

  国民党“立院”党团副书记长林鸿池、国民党籍“立委”洪秀柱、林德福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台当局“法务部”、“主计处”虽已在“行政院院会”报告过,但主管单位“主计处”仍应尽速做出书面的“法令”解释,向全体公职人员报告。

  洪秀柱表示,“行政院院会”报告已证明“首长特别费”具实质补贴性质,没有余额缴库问题,也没有领取、核销、查核是否“合法”的问题,“高检署”应在“主计处”做出书面解释后,拟定统一侦办标准,让检察官有所依循。

  洪秀柱还指出,台当局“行政院”的报告将“公务机要费”与“首长特别费”混为一谈,有鱼目混珠、模糊焦点的嫌疑;陈水扁的“公务机要费”就算有弹性运用空间,也不能拿来买钻戒、围巾、日常用品馈赠给自己的太太、小孩,若“主计处”对“首长特别费”的“法令解释”涵盖“公务机要费”,就是试图替陈水扁开脱、解套,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将不予接受。

  林鸿池表示,虽然台当局“行政院”已解释“首长特别费”应宽松认定,但台北市长马英九已遭“凌迟”一个星期,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替马英九深感委屈。(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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