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赚卖卡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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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4:51 新民晚报 | |||||||||
解放日报一位读者致电本报反映,中国石化发行的加油卡每张收取30元押金,但不允许消费者退卡。据了解,中石化在上海地区发行的加油卡累计已经超过100万张,仅发卡营收就超过3000万元。 根据这位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致电中国石化上海客户服务中心询问。工作人员证实,消费者在申请开户加油卡时确实需要支付30元钱,这30元钱是不予退还的。消费者在申
记者致电中国石化上海分公司,该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加油卡全部是北京总公司方面制作,工本费价格和“只卖不退”的政策也是总公司方面制定的。他还说,加油卡在上海的销售最旺,到去年年底该卡在上海地区的发行量已超过80万张,目前应该已经超过100万张。记者简单计算,一个加油卡“只卖不退”的条款,至少为中石化带来了1000万元收入。这也难怪读者要质疑中石化究竟是“卖油”还是“卖卡”了。 专家认为,由于中石化发行不记名的加油卡,又不回收循环使用,很多人手里就会有闲置的卡,这些卡片被丢弃后,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更重要的是,加油卡“只卖不退”的条款就是“霸王条款”,他们之所以有恃无恐大赚“卖卡钱”,说到底也是垄断使然。(陶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