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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楼开盘前要公布“噪声指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4:51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张淼淼)“《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开发商明示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状况和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29日表示,这一点已明确写入北京“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根据规划,道路两侧新建居住区室内声环境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开发商在售房前,必须向消费者公布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地声环境状况以及建筑隔声情况。

  “‘十五’期间,北京市噪声污染投诉比重达到40%以上,一些扰民投诉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理,成为群众反映强烈并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杜少中告诉记者,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公安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夜间行经居民住宅稠密区的大型车辆的行驶路段、时段和速度实行限制。据介绍,“十一五”期间还将实施汽车定置噪声检测,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机动车特别是大、重型车辆的噪声排放水平。

  此外,政府每年还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推广低噪声路面,采取微地形绿化、更换隔声窗、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使未来5年内,道路和轻轨两边的居民区噪声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规划显示:2010年前,北京要建立一套全新的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其中包括城市区域环境、道路交通噪声、铁路噪声、机场噪声四部分自动监测系统,并将编制市民能查询的城市噪声地图。

  饱受飞机噪声困扰的居民生活环境也将得到改善,“十一五”期间北京将对回民营村、天竺镇岗山村等3个村庄实行搬迁治理,顺义东马各庄、通州管头村等受飞机噪声影响的5所小学要做降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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