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放宽大型企业邀请“大陆”人士赴台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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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5:01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30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当局“内政部境管局”今日公布,放宽跨国企业等大型企业邀请“大陆”地区商务人士赴台人数,由现行每年30人增加到每年50人。 依台当局现行的“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第6条第1项第2款规定:在台湾地区的外国投资事业、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外国公司在台办事处或年度营业额达3000万元(新台币)以上的岛内企业,每年邀请大陆地区商务人士来台活动人数每年不得超
台当局“境管局”表示,放宽人数是今年7月“经续会”两岸组做出的共同意见,为了落实“经续会”的决议,台当局“经济部”、“经建会”、“陆委会”及台政务部门等相关机关共同研商,今天修正并发布上述办法,针对邀请单位每年邀请大陆地区商务人士赴台人数上限,由现行每年30人放宽至50人。 台媒报道称,台当局“内政部境管局”表示,希望借此政策争取更多企业到台办理业务,以促进岛内经济发展。(董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