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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纵横》——民间社团中的监管盲区[下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5:43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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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11月30日消息(记者张磊 河南台记者崔军廷)昨天的新闻纵横播出了《民间社团的监管盲区》上篇。在美国注册的民间组织——国际认证管理协会,在北京、河南、山东、辽宁等10多个省市开设办事机构,从事为个人颁发国际职业资质证书的活动。记者拨通了国际认证管理协会郑州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

  记:我现在在一个文化公司,原来教过学,后来在文化公司写文案。

  你可以报培训管理师。如果你目前正在从事文化传播一类工作的话,你可以报企业文化管理师。注册策划师。最多可以申报3项。

  记:用交钱不用?

  都分为中级和高级,中级总共费用3100,高级总费用是5400。

  记:拿到这样的高级证,管用不管用?

  这个是全国通用的。证书是由国际认证管理协会颁发。

  记:就是钱给了之后,肯定能把证发给我们?

  对。

  河南省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李副局长表示:国际认证管理协会的行为,属于变相敛财,不要上当受骗。

  李:肯定是假的,不可能通用。胡说八道,你不能上当受骗。

  目前,在我国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已达32万多家。同时,在境外注册在境内活动的民间组织,以及从来没有经过注册的非法民间组织,数量更是多的无法统计。这些民间组织很多通过发牌、认证等手段,达到敛财的目的。

  近日,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稽查大队,正在调查一个未经登记注册的“中国质量信誉监督管理协会”非法敛财的案件。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刘健说:他的活动涉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在活动中授牌的单位已经千余家了。他在活动中卖这个牌呢,基本上每家收4000到10000,可以砍价的。小到街边的烤肉店,卖羊肉串的,连牌子到证书。大到咱们的国有企业。

  民政部门表示:对这类在境外注册,或根本没有注册的民间组织,不好管,甚至管不了。

  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日益增大,民间组织的数量也日益增多。民间组织在促进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协调发展的同时,某些团体也借机大肆敛财,扰乱社会稳定。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郭保国说:没有经过登记擅自以民间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我们受理的数量角度,90%以上都是与经济有关系的,这个比例是比较大的。给我们社会的管理,经济秩序的管理、社会秩序的管理,带来很大的混乱。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明知一些民间组织变相敛财,甚至从事危害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主管部门却为什么一再声称不好管或管不了呢?

  问题一:监管力量薄弱。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有32万多家。而没有登记但在进行活动的民间组织高达100到300万家。与众多民间组织相对应的是我们力量薄弱的监管队伍。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郭保国说,现在北京市合法民间组织应该是目前应该有5000多个。

  记 者:咱们从事监察管理人员有多少人呢?

  郭保国:北京市市一级的民间组织管理机关里有一个监察大队,我们编制是50多个人,实际上只有20来个人。我们除了承担上千家合法民间组织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能以外,还要对北京辖区内的非法的民间组织要实施查处,那么这一块工作量应该是相当的大。占我们部门执法工作量的80%。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监察大队大队长郝震业讲:查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但是对区县的办公室,有的三二人,有的四五人,他正常的管理登记还管不过来呢,查非属地管理根本落实不到实处。

  郝震业表示,监管力量的严重不足,已经让他们在工作中捉襟见肘、疲于奔命。一些民间组织的非法活动根本无法派人调查、核实。

  问题二:监管手段滞后。

  在我国,负责民间组织注册、监管的主要是民政部门,但民政部门没有执法权,因此在查处民间社团非法活动的时候困难重重。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健、大队长郝震业表示:

  记 者:查处的困难在什么地方?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健:我们社团管理机关对银行帐号这方面是没权的。国家对银行这一块就指定了几个部门,比如公检法。

  记 者:明知道他有这么一个帐号,进行这种诈骗吧,由于没有职权范围,也没法对他进行查封或查处。

  刘 健:对对。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监察大队长郝震业:对人没有任何的滞留权。真是逮着这个人了,你也查不了他的帐号,你也不知道他帐号里有多少钱,你也封存不了他。

  问题三:取证、立案困难。

  以评比、认证的方式,收取高额费用、肆意发授各类证牌证书,是非法民间组织敛财的主要特点。但调查的难度却非常大。

  记 者:这种情况纯属一种诈骗行为了,为什么公安机关查不了他呢?

  刘 健:因为公安机关要查得有企业举报去,还没有企业去举报他。

  记 者:所以公安机关部门没法处理这件事情。

  刘 健:对对。

  记 者:但是到咱们这儿来呢,咱们也没有权力封他帐号,也没有权力扣人。

  郭保国: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应付不过来的。现在的形式是民间组织越来越多,非法民间组织也随着越来越多。政府虽然说做了很多工作,力度也很大,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很快, 境外民间组织钻了我们法律的空子,打了我们的擦边球。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郭保国、刘健表示:掏钱买牌买证书的企业或个人不会自揭家丑。按我国法律规定:民事和经济类案件,只有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自首,公安机关才能立案调查。否则不予立案。而监管民间团体的民政部门,又没有立案的权利。非法民间组织于是钻了这个空子,大肆进行敛财活动。

  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滞后、立案取证困难,这些虽然都是民政部门在对民间组织的监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但记者发现:问题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法律法规的欠缺。目前,我国对民间组织的监管还没有立法。民间组织的活动,特别是涉外民间组织的内地活动,基本游离于法律的监管之外。

  问题四:监管无法可依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目前还没有涉外民间组织如何登记和管理的法律出台,因此法律上有这么一个空白点。所以也造成一些境外组织在境内活动,一方面也无法来办理登记,另一方面它不登记又制止不了它的活动,因此呢我们去执法没有法律依据,这方面确实是管理上的一个漏洞。我们也接到了社会上的一些举报,但是我们呢就处理不了。

  郭保国:现在主要是打着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比如香港、那么在香港登记成为合法组织以后,到内地来进行活动,这是一个新的动向。那么这一块占我们每年查非工作量的60%以上。

  记 者:60%的查处量都是境外注册。

  郭保国:尤其是香港的。我们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规范他的这种法规。所以使这些组织的活动比较猖獗的状况吧。

  此外,大众对社会团体的认知度,也给只顾敛财的民间组织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监察大队大队长郝震业表示:一些企业和个人看到前面缀有中国、中华字样的民间组织,就容易迷惑。

  郝震业:大众对社会团体的认知度很差。

  记 者:一看有中国、中华的牌子就很容易相信了。

  郝震业:很容易迷惑人心呢。咱们企业买的牌子大部分都是假的。我们的状况就是这么一个状况,无能为力。

  民间组织作为社会法人组织的重要类型。始终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从社会学角度来看,一个完整的社会结构, 应该是政府部门、企业和非赢利部门,也就是民间组织三足鼎立的社会。这才是一个健全的社会体系。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有健康的社会保障机制。为让我国民间组织健康和谐的发展,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来保驾护航。我们相信这一天为期不远。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那么现在我们正在按照国家的立法计划,正在抓紧修订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法规。对涉外民间组织从登记到监管,都要有一些详细的规定。具体的时间表呢,我想时间不会太长了,应该在明年我们新的条例会出台。按照这个条例所要求的涉外的一些社团组织,包括各种的促进会、协会啊等等,都要按照我们新颁布的这个法规,要纳入登记,要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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