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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超载车酿祸老板被判赔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6:51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文创)从事建筑脚手架安装的老板徐廷河,已在狱中服刑,但仍要为他的行为付出高额代价。从本月17日以来,渝中区法院分别作出11份判决,判他赔偿100.9万余元。这源于去年国庆节,他开着超载货车在渝中区六店子,酿成6人死亡14人受伤的特大车祸。

  在去年10月1日出事前,徐廷河已在全市建筑脚手架安装行业小有名气。当日中午1
2点半,徐老板驾驶中型货车超载装了12.1吨脚手架钢管,驶到石油路电影机厂职工宿舍门前时,货车驶向公路右边,将行人谢某挂倒,接下来是一连串绕躲,最后货车侧翻,致路人6死14伤。

  交警部门认定,徐廷河负全部责任。今年7月,渝中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徐廷河有期徒刑5年。此后有11名受害人,先后将徐廷河及其挂靠的公司告上法庭。

  从本月17日起,渝中区法院陆续作出了11份判决。

  徐廷河来自丰都农村,1989年中专毕业到上海打工,干脚手架安装,渐渐小有名气。2003年11月,徐廷河找亲戚借了50万元,注册重庆市天甲脚手架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当时是我市唯一一家具有一级资质的专业脚手架安装、服务的企业。2004年,公司的营业额突破1000万元大关,公司员工壮大到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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