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光碟获刑又被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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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6:5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文创)明知是盗版光碟还要进货并销售,且涉案光碟达3.8万余张。前日,因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一销售商被渝中区法院判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唐红(化名,另处)开了一家音像制品公司,自2000年起,她的弟弟唐兵(化名)负责该公司所售光碟的进货工作。
在明知是盗版光碟的情况下,唐兵从广州等地大量进购盗版光碟进行销售。2004年年底,公安机关将3.8万余张盗版光碟查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