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集中整治校车 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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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9:16 国际在线 | |||||||||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三十日电(记者 陶社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和公安部已下发紧急通知,决定自十一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六日,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据知,集中排查整治中小学校车工作包括,要详细掌握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
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十二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组织足够警力,加大对校车和集中运送学生的其他客运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