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滨河景区捕鱼要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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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0: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临沂11月30日讯为加强沂蒙湖的规范管理,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水域安全,11月30日上午,临沂市城管执法局联合临沂市滨河景区管理处,对在景区河道内从事渔业捕捞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从今日起,临沂市将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各类非法捕鱼行为。 据了解,此次整治活动要求在景区水域内从事捕鱼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滨河景区管
捕鱼从业人员严禁使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用的捕捞工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鱼,违者将严肃处理;橡胶坝保护区内严禁捕鱼,各类渔船一律不得入内;严禁捕鱼船只进入游船航行区域和码头、浴场附近水域捕鱼、布置网具;进行捕捞作业时,相关人员必须携带相关证件,船只应有景区管理处颁发的牌照,对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和领取船只牌照的捕捞船只,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撤离滨河景区,对非法设置的养鱼网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撤离、不拆除的,执法人员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通讯员 李甲 振方 记 者 马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