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市首次公示医疗事故情况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0:4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仇逸)上海首次向民众公示医疗事故定性情况。据来自上海卫生行政部门的最新消息,2006年上半年,全市共定性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40件,并有36家医疗机构因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区县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共收到医疗机构上报医疗事故报告书90件,其中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40件,有9件为一级医疗事故。
这40件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承担完全责任的10件,占25%,承担主要责任的30件,占75%。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基层医疗机构发生5件,占12.5%;区县级医疗机构发生24件,占60%;市级医疗机构发生9件,占22.5%;民办医疗机构发生2件,占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