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费"没有按要求到位 垃圾车进不了处理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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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早上7时许,负责合肥市琥珀山庄、翡翠园等小区清洁工作的保洁人员像往常一样把满车的垃圾送往琥珀垃圾中转站时,却被告知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按时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因此对垃圾不予处理。一时间,十多辆垃圾车围在垃圾站门口,造成该处交通一度拥堵。 昨天上午9时许,接到热线报料后,记者赶到位于琥珀山庄北入口处的琥珀垃圾站。
翡翠园星海物业公司的马经理告诉记者,11月22日,公司收到蜀山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办公室发的一个公函,称物业公司要在11月28日之前收取到居民2万多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否则对垃圾不予处理。当时她就回复,代收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对物业来说有难度。11月29日,公司又收到一份通知,称对拒交费的,将按规定处理。果然,11月30日早上垃圾车就不让进站了。“有关部门想委托物业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也要给我们一点时间,按照规定,征收生活垃圾费要有收费员证、专用的收费票据。委托我们收费,但我们什么也没有怎么上门去收?”马经理说。 顺昌物业公司琥珀管理处的唐主任则告诉记者,他们在收到同样的公函后立即回了一份函,称公司没有能力收取居民生活垃圾费。他认为,如果要委托物业收费,那双方至少应该坐下来商讨一下具体的细节。 昨天上午9时30分左右,在辖区派出所民警以及双方初步的协商下,十多辆垃圾车进站处理垃圾,保洁人员也恢复正常工作。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合肥市市容局综合处处长魏玉萍。她向记者介绍,《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暂行办法》在2000年就制定出台,此前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处于试行阶段,今年正式开始征收,并明确市辖区街道(乡镇)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但考虑到实际情况,经过各相关部门协商之后,准备把此项收费作为一项行政事业收费,并委托给物业代收。目前,有关文件正在办理之中。 魏玉萍最后表示,琥珀垃圾站的垃圾处理工作已经恢复正常,而市容局也将派出20位经过培训的收费员到两个小区帮助物业公司进行收费。 (索苏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