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亲情遭遇“分期付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26 现代快报

  ■今日话题

  “每月须付给丈母娘500元,一直要付24年,作为对丈母娘抚养女儿的补偿。”前晚11点多,在准岳母的要求下,张明(化名)无奈之下签订了这样一纸协议。

  (11月30日《现代快报》)

  ■读者快评

  24年后你咋办

  两情相悦的事情见过,棒打鸳鸯的事也听过,娶个媳妇要“定期付款”却是第一次看到。依我看,这个准岳母年龄不大,却有点老糊涂了:你现在将亲情“货币化”了,24年期满后你咋办?年纪大了,有点头疼脑热啥的,指望谁呢?虽然法律规定得挺好,但是人家就是没时间来看你,你还不得自己拿着“卖女儿”的钱上医院?

  本来挺好一件事,和和美美成全他们得了,搞得这么庸俗,还断了自己的后路,值吗?千里孤雁

  协议不合法也不合理

  这种协议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每个月500元,24年就是144000元,钱付了就可以娶她女儿,否则就要横加干涉,这和旧社会卖女儿有什么区别?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准丈母娘的做法,不仅是对女儿的污辱和伤害,而且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其次,采用威胁的手段签订协议,不是出于当事人的本意,也是不公平的,违背了合同法中平等自愿的原则。

  njdyj

  社会问题的家庭反映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在社会问题没有获得完全解决的时候,家庭忧虑、个人忧虑就是必然的现象。

  就个案而言,这位准岳母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老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后,有的因经济状况欠佳,对自己的父母不闻不问,有的因为老公的指令或工作的压力,难以过问。这种事实的社会现象,让准岳母不知所措,出此下策,却并不违反相关规律规定,也不违背相关人员的意愿,可操作性强,应该是允许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有这样的协议,肯定比没有强。广春

  丈母娘算了笔“糊涂账”

  向准女婿讨要24年的抚养费,委实是算了一笔“糊涂账”。首先,母亲对儿女的抚养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开价每月500元,实在是“廉价”拍卖了母爱。其次,如此讨要“抚养费”,保不准会在女婿与女儿之间留下一个“芥蒂”。如果影响到女儿的婚姻,那这笔“抚养费”自然也会落空。到时候,落得个“鸡飞蛋打”的下场,会给自己留下终身的悔恨。再次,女儿、女婿准备成家,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母亲就算不能帮女儿一把,至少也不能“雪上加霜”。这样做难免会在丈母娘与女婿之间横了“一堵墙”。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为了区区500元钱,丢掉了“半个儿”,是不是有点太不划算了?慢慢聊

  没啥大不了的

  最早,诸如“婚前财产公证”“爱情保证金”这类新闻出现的时候,我们很是“诧异”,现在看来,倒是完全可以理解了。就此事来讲,理解起来也不应该有什么障碍。我们讲,养儿防老也好,养女防老也好,关键是在这个“养”字上,如果女儿女婿将来不尽赡养义务,尽管有法律撑腰,但与其到那个时候撕破脸皮打官司,不如现在订个君子协议。有人可能认为这是在“卖女儿”,我认为也不尽然,毕竟,在现实中,很多老人晚景凄凉的例子就像一面面镜子照得人心发慌。所以,这纸协议只能说明当下“老有所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一纸协议虽然满足了一方的需求,但却让赡养老人这一中华传统美德蒙了羞,让亲情变得苍白,让诚信离我们越来越远。打工

  亲情也须法律化

  家人之间的承诺要有协议,这是很多人不能理解的,的确,承诺是需要保证的,而亲情就是最好的保证,只是人心难测,岳母和未来女婿签订协议,其实这就是找一个心理安慰,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其实,只要不是生活过不下去,长辈是不会要子女的钱的,之所以有这样一个按月支付的协议,主要还是希望小两口恩爱,同时也能够照顾自己,这不是“卖女儿”,也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具有时代性的思路,与其今后为养老发生纠纷,不如早点订下协议,未雨绸缪。东方山

  协议有必要 形式可变通

  法律并没有规定子女对父母要赡养到什么程度,养老主要还是靠自觉、凭良心;另一方面,养老纠纷时有发生,而社会化养老制度又尚未完全形成。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与子女在自愿的前提下以协议的形式将有关养老的具体事宜明确下来,对不孝子女产生一种约束,这无可厚非,甚至可以说很有必要。

  当然,“付款协议”虽然只是解决老有所养的一种手段,但听起来总有些不大顺耳,容易产生淡化血脉亲情的歧义,故而,在形式上还应该有所变通。比如,现在很多地方都时兴签订家庭“养老协议”,以此促进子女尽孝道,使老年人在生活、医疗诸方面无后顾之忧,这种方法就很值得借鉴。梅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