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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办出国“吞”下1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3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为他人办理出国务工事宜,收取了对方12万余元押金后占为己有。昨天,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市北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

  浙江人尹某和丈夫张某都在青岛一家人力资源顾问公司为他人办理出国务工事宜,2004年8月至9月间,尹某和丈夫先后收取了21名赴日务工人员及两名赴新加坡务工人员的12.1万元保证金,随后尹某带着11.7万离开了单位。公司报案,公安机关在网上通缉后,在上
海将尹某抓获。(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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