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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秘书长炮轰购房律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40 华夏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鲍颖)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昨日在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明年开始在律师费上要有所动作。”

  张明介绍说,北京消协这两年所有的投诉中,我们感觉到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商品房的投诉。所有的消费者在贷款买房子的时候,都必须交律师费。这个律师费是按照房价的百分比,一般在1000块钱左右。而且不给你开正式的发票,只是一个收据。

  张明解释说,实际上律师是银行请的,银行请律师帮助银行审查贷款人的贷款资格和还贷能力,律师是为银行服务的,这笔钱应该由银行来出,但银行让开发商去代收,把这笔律师费分解到每个消费者身上。开发商也知道这不合适,但又不愿意得罪银行,没有银行的支持贷款,开发商做不下去。

  “律师费银行收得理直气壮,连张发票都没有,只是一个贷款的收据。”张明指出,“更可气的是你交律师费,你却没有见过律师。我交律师费应该他为我服务,我的利益应该得到维护,以后我的房屋产生纠纷,律师应该提供法律服务。但是所有的消费者根本就得不到,白白地把这笔律师费替银行给交了!”

  张明指出,银行应该诚信服务,应该加强自律,是自己支付的钱不应该转嫁别人。经营者不诚信,消费者要

维权,双方就产生矛盾。社会就会产生不和谐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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