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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大商场卖的燃气器具也不一定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52 沈阳网-沈阳晚报

  大商场内销售的燃气器具也有安全隐患,这看似不可能的消息,却在沈阳市行政执法局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联合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得到证实。11月30日上午,记者随同执法人员走访了市内的几家大商场后发现,“万家乐”、“奇丽美”等品牌的燃气器具,都没有经过气源适配性检测,执法人员称,未经过年检的燃气器具,很容易产生危险。燃气器具年检后才能卖

  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燃气器具管理科王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天然气、液化气没有统一标准,也就是气源不同,这就要求生产燃气器具的企业要按各地不同的气源,生产不同的燃气器具。在市场上销售的燃气器具,必须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后才能对外销售。由于气源不稳定,会发生变化,曾经检测合格的燃气器具,下一年也要重新检测才能对外销售。未检测燃气器具公开卖

  当天上午,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来到商场检查发现,大部分品牌的燃气器具都经过了年检,但有部分品牌的燃气器具未经年检,仍在对外销售。王科长指着“奇丽美”燃气灶告诉记者,这个品牌在几年前曾经送检过,近几年不再送检了。一款“万家乐”牌燃气热水器,同样也是没有送检便对外销售。执法人员找到了未通过检验的“万家乐”燃气热水器和“苏泊尔”的燃气灶。市行政执法局三大队队长助理钟亚明告诉记者,如果未检测的燃气器具在使用时,一旦出现事故,销售该燃气器具的商场也要承担责任。未检就销售最高罚3万记者在检查中了解到,凡在沈阳市从事燃气器具经销,尚未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的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到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经燃气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符合后方可销售。否则,将停止其在沈阳市场上的销售,并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燃气管理办公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燃气器具时一定要看它是否贴有黄色三角形、带有“准销”字样的准销标识,还可以要求销售人员或厂家出具气源适配性检测报告。消费者或厂家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23527625进行咨询。本报记者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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