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单干”免21项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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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52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成了很多毕业生梦寐以求的事情,从今年开始的今后3年时间内,辽宁省将为这些“做梦”的人提供一个梦想成真的理由和舞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表示,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辽宁省将为其减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21项收费,但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创业最重要的门槛就是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收费的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省政府及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共21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水利、交通、旅游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并备案后免交有关收费。值得提醒的是,辽宁省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收费减免项目优惠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