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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证人将受隐私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2:23 新闻晨报

  □记者李晓明

  晨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将统一收归最高法院行使。记者昨日从上海市高院获悉,为严格保障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上海已经对审理死刑案件的法官实行准入机制,办案的审判长必须有8年以上相关审判经历。同时,本市正在着手研究制订《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被害人有望获得相应经济救助。

  据介绍,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法院,目的在于严格执法,准确惩治刑事犯罪,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死刑核准的原则是该杀的一定杀,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为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杜绝死刑冤错案,上海市高院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建立审理死刑案件的法官准入机制,从工作年限进行限制,规定审理死刑案件的法官必须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办案的审判长必须有8年以上相关审判经历。据了解,目前本市审理死刑案件的审判长相关工作经历都在10年以上。

  同时,考虑到死刑案件证人出庭率低,影响到量刑的准确度,本市法院正在建立死刑案件有关证人、被害人等出庭制度。据介绍,此后在死刑案件庭审中,将引入视频传输手段,证人可以不在庭审现场,通过视频传输参与庭审作证,以保护证人的隐私和安全。

  此外,由于严重刑事案件极易导致被害人一方家破人亡,为切实保障被害人一方利益,上海高院正在研究制订《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拟通过法院系统的救助基金,给被害人一方提供必要的救助,具体救助金额和实施办法尚在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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