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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今起实施红头文件有效期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2:25 东方早报

   本报讯 从今天起,江苏徐州市辖区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将告别“只有生、难以死”的状况———早报记者昨天从徐州市法制办获悉,行政部门制定的“红头文件”经过5年有效期后,未重新确认发布的,该文件自动废止。据悉,对“红头文件”设定“有效期”制度在江苏尚属首创。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泽晟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红头文件”的出台多具有
现实针对性,对一些不合时宜的文件实施“定期死亡”,有利于维护规范性文件的公信力。但他提醒,对所有“红头文件”都不加区分地都实行“5年过期废止”,可能会加重部分单位的行政成本,或造成“执法真空”状况的出现。李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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