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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被判赔家属1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2: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王悦)本报9月2日曾报道7岁男童炎炎在小区玩耍时,不幸被崩出的井盖砸中致死,事后,他的母亲将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告上法院索赔25万元。昨天,丰台法院判令小区物业赔偿炎炎的亲属19万余元。

  去年2月8日晚11点多,炎炎正在丰台区南苑北里二区两楼之间的路面上与小伙伴玩耍,路旁一个写有“水”字的铁井盖突然崩开,并向一侧猛然掀起,砸中了炎炎的头部。炎
炎当即倒地,鲜血直流,不省人事。经诊断,孩子颅脑严重损伤,虽经多方抢救,但还是于2月17日死亡。

  法院认为,虽然物业公司称井盖炸起是炎炎燃放烟花爆竹所致,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而物业公司作为井盖管理人,在管理中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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