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个税申报不实最高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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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2:44 新京报 | |||||||||
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申报细则内容 个税申报可网上进行 纳税人采取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的,可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 gov.cn)直接办理纳税申报。 网上电子申报包括自行网上申报和集中代理网上申报。 纳税人无法采取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的,可采取挂号信函方式进行邮寄申报或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应在信封上注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字样。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到主管税务所或纳税服务大厅等场所办理纳税申报。 明确年收入计算内容 北京地税在细则中明确,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这11项收入的总和,超过12万元的人需进行申报。其中所有的收入所得都是按照扣除纳税额度1600元以前的原始所得来计算。 申报无需身份证复印件 对于除开国债收入、保险赔偿、及国家发放的补贴、津贴以及三险一金等收入之外,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准确、完整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税务机关将从申报表中取得有关个人身份信息,为节约资源起见,纳税人可不再单独报送身份证复印件。 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并对已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建立电子纳税档案。 本报记者左林 ■市民声音与回应 “希望申报手续简便” 张先生在崇文区一家通信公司工作,年收入超过12万元,属于应该进行个税申报的人群。张先生得知自己需要进行个税申报时,第一反应就是嫌麻烦,他工作繁忙,最希望的是申报手续简便。 地税局回复:市民可选取网上申报、持号信申报和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三种方式。 “监控白领放松真富豪” 在海淀某网络公司任主管的韩先生认为,自己一直依法纳税,单位已经代替年收入超12万者进行了申报,税务部门已经掌握这些人群资料,再次申报感觉只是给地税部门处罚个人偷漏税一个凭证。 韩先生还指出,将年收入12万划定为申报的界限并不合理,他认为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年收入12万只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白领”,并非真正的富人阶层,由于目前的监控是通过单位代替员工申报进行的,而真正的富豪很少是通过单位工资取得收入。要求个税申报是将监控目标对准了白领阶层,而放松了真正应该严格纳税的富豪。 地税局回复:地税部门对年收入超12万人群个人资料有登记在册。 ■官员解读 北京年收入超12万者逾20万人 地税局官员解读申报细则,坦言纯民间资金流转尚难以监控 本报讯(记者左林)昨日,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郝硕博接受本报专访,对北京市个税自行申报细则进行解读。郝硕博称,北京市年收入超12万的人数是20余万,地税部门对年收入超12万人群个人资料都登记在册。 不过郝硕博坦言,由于目前法律方面的不完善,对纯民间资金流转尚难监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