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今起对"红头文件"设定"有效期"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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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3:05 国际在线 | |||||||||
从今天起,江苏徐州市辖区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将告别“只有生、难以死”的状况———早报记者昨天从徐州市法制办获悉,行政部门制定的“红头文件”经过5年有效期后,未重新确认发布的,该文件自动废止。据悉,对“红头文件”设定“有效期”制度在江苏尚属首创。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泽晟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红头文件”的出台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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