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社区民办非企业需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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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4:41 山西新闻网 | |||||||||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文秀为)11月30日,记者从太原市民政局社区服务管理处了解到,从即日起,在太原市成立社区民办非企业的单位,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登记审核,登记审核通过后才可获得相关经营证件正式营业。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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