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今起工商用户实行尖峰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4: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黄雪梅记者喻奇树)今日起,重庆将对全市各大工商用户全面实行尖峰电价制度。昨日记者从重庆市电力部门获悉,面对冬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有关部门针对高耗能用户实施两个月尖峰电价制度,全天峰谷时段电费收取将分为四个标准。

  重庆电力公司负责人介绍,为缓解冬季严峻的供电形势,从今日开始到明年1月份,电力部门将针对工商用户实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将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高峰电价
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调60%,平段电价不浮动。

  据悉,拟订的峰谷分四个时段,尖峰时段:19:00-21:00;高峰时段:8:00-12:00,21:00-23:00;平段:7:00-8:00,12:00-19: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四个时段将错峰收费。

  据介绍,为了缓解电力供应矛盾,重庆去年同一时段和今年7、8月均实施了这一措施,该措施不会影响重庆其它行业电价,其余行业电价标准维持原状。

  据电力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为保冬季供电,市电力公司正加强外购电力,争取周边电网支持,争取高峰时段临时购电。到今年底,187万千瓦新机组将并入重庆电网,全市电网统调装机容量将达631万千瓦,重庆夏、冬两季用电紧张形势将在明年得到解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