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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通知挡住垄断行业乱加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5: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劳动保障部发布通知,高收入垄断行业工资浮动比例将由0.75下调至0.6以下

  早报讯 为做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国家将加大对工资收入过高的行业、企业工资分配调节力度,促使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前日,劳动保障部发布通知,加大对收入过高的行业、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力度,高收入垄断行业工资浮动比例将由0.75下调至0.6以下,即企业效益增长1%,员工工资总额最多可以增加0.6%。

  前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要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下调至0.6以下。

  “就是企业效益增长1%,员工工资总额可以增加0.6%。”劳动保障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孙群义介绍,过去的比例是0.75,此次调整主要针对高收入的垄断行业。孙群义称,下调浮动比例单一方式难以达到有效调控目的。

  通知还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发放的调控,避免工资水平过快增长。对效益下降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核减企业效益工资,切实建立工资能升能降的机制。对挂钩的经济效益基数与工资总额基数倒挂的企业,要视其工资水平和经济效益情况,适当降低挂钩浮动比例。对已经完成公司制改建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可以不再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政策。企业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职工的劳动报酬。

  □放大镜 重点检查这些行业

  今年开展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金融、电力、电信、烟草、煤炭、石油石化等行业的国有企业,12月31日前,这些企业应将自查报告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否则,如被查出问题,将被区分处理。

  据了解,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企业2005年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分配政策的情况,具体包括:企业执行国家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的情况,包括执行工效挂钩、绩效工资管理、工资总额计划管理等政策的情况。

  (综合新华社、中国青年报、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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