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专项整治烟花爆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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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5: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张羿实习生王婧)临近年底,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燃放开始进入旺季。市公安局治安局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治安局要求各相关分县局在审批烟花爆竹购买申请时,要严格审查经销单位资质、运输资格等条件,坚决打击无证和超量运输烟花爆竹;在开具烟花爆竹运输证前,
举报电话:110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87277150,碑林分局87451051,莲湖分局87274791,新城分局87441524,雁塔分局85586100,未央分局86261042,灞桥分局83553077,阎良分局86866186,站前分局87421641,临潼分局83812683,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86516052,长安分局85650925,蓝田公安局82724387转18,高陵公安局86912179,周至公安局87156066,户县公安局848180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