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年将实行住宅维修基金归集新政 不缴维修基金不办房产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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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6:09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30日讯(记者 赵治国)从明年起,不缴住宅维修基金的购房者,将不能办下房产证。今天,据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我市将加大住宅维修基金归集力度,把住宅维修基金的缴存情况作为房产发证的要件。 今天,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自2003年我市实施住宅维修基金制度以来,住宅维修基金一直由房管部门委托开发商代收,然后由开发商存入指定的专款账户。但在实际运行
我市房管部门决定从明年起把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情况作为房产发证的要件,不缴者将不予办理房产证。明年起,购房市民可直接到银行按指定的账户缴存住宅维修基金,而不必再缴到开发商手里。 同时,我市还将规范住宅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增加透明度,建立维修基金查询系统,及时公开公示缴存情况。市房管部门将每年给每个商品房小区打出对账单,向小区居民公示基金的使用情况、账户余额及利息等信息。目前,已缴纳住宅维修基金的商品房业主均可上网查询本小区住宅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 |||||||||